入住条件

1. 租户不得使用或导致或允许房屋用作除供租户和/或住客使用的私人住宅以外的用途,亦不得接受房客或宾客入住,除非经过房东事先书面同意,并且应遵守房东可能要求的条款和条件。

2. 租户和/或住客特此与房东一致同意如下:

(a) 保持房屋内部(包括墙壁、地板、天花板等)和动产处于良好和可出租的状态(合理损耗和磨损以及不因预期之内的租户的行为/违约造成的任何其他原因除外),亦不得从房屋搬走或卖掉任何动产的财产。

(b) 允许房东或其代理人带着或不带着工人随时进入房屋以查看房屋状况和检查动产,以及开展房东可能要求的因租户的行为或违约造成的维修/改动/改善,并且租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c) 不得向任何人士转让、转租或卖掉房屋的财产或其任何部分。

(d) 不得转让或出售抵押物或出借动产。

(e) 不得在房屋里面或周围存放或允许存放具有特别易燃易爆或危险性质的任何货物或材料,亦不得存放任何可能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或条例的物品。

(f) 不得使用房屋或允许房屋用作不道德用途或以房东或广场的任何其他占用者反对的方式使用房屋。

(g) 不得对房屋的内部或外部和动产做出或促使做出任何改动或增设(结构上或其他方面)。

(h) 不得在房屋或导致在房屋饲养或携带至房屋任何动物、鱼类、爬行动物、鸟类、昆虫、害虫、害兽或任何种类的其他牲畜。

3. 租户和/或住客不得变更或改动房屋的任何门的门锁或安装任何门锁。

4. 租户和/或住客不得在房屋外架起或允许突出任何无线或电视天线或其他障碍物,亦不得对房屋的外墙进行或允许进行任何将改变广场外观的事情,但事先征得房东书面同意除外。

5. 租户和/或住客和访客不得允许自己的子女(若有)在任何入口、楼梯平台、通道、楼梯间、电梯、公共大厅或广场的任何公共区域或毗邻的建筑物里面或周围游荡或玩耍。

6. 任何租户和/或住客均不允许将钉子或螺钉打入或在其他方面切割(主要损伤和伤害)或以任何方式损坏或污损任何地板、天花板、墙壁、隔墙、木材或房屋任何部分。

7.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租户和/或住客不得在房屋上安装任何空调机组或任何其他电气系统或设备。

8. 租户和/或住客不得使用或授权使用客用电梯用于搬运货物。

9. 儿童使用电梯必须有成人陪同。

10. 对房东的员工或按该等员工的指令行事的任何人士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房东概不承担责任。

11. 房屋无人使用时,房屋的所有门和其他进出通道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安全锁好。

12. 租户和/或住客和访客不得留下或停放或允许留下或停放任何属于租户和/或住客和访客或由其拥有的汽车、摩托车或其他车辆,从而堵塞邻近或通向广场的途径、私人道路或通道。 并且还必须遵守房东就停放该等车辆制定的全部规定。

13. 不得在房屋外面悬挂、放置或暴露从街上或从任何其他建筑物可以看见且房东认为不协调、不雅观或可能影响广场整体外观的任何衣物、毛巾、家庭日用织品或其他物品。

14. 房屋的租户和/或住客不得导致或允许在洗涤槽、厕所、水箱或任何管道插入或放入或留下任何旧布、污垢、垃圾、废物或其他可能造成任何阻塞或堵塞的物质。

15. 房屋的租户和/或住客不得在房屋里面或周围保留或使用任何乐器或制造噪声的器具。

16. 房屋的租户和/或住客不得浪费或允许浪费房屋的任何水电。

17. 公共通道、楼梯间、电梯或广场的任何公共区域不得放置任何玩具、自行车或其他车辆、货物、包裹、箱盒、废物、垃圾或任何其他东西。

18. 房屋的租户和/或住客应在房屋的恰当垃圾箱和垃圾槽中处置和放置垃圾。

19. 租户和/或住客和访客应接受房东雇佣的保安人员的检查以确保广场及其所有部分的安全。

20. 租户和/或住客和访客在使用广场的公共区域和邻近建筑物时必须始终着装得体。

21. 租户和/或住客必须立即书面告知房东房屋里面或本身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坏以及房屋或广场公共区域里面的空调装置、水管、电气线路或配件或其他设备、卫生系统、固定装置或其他设施发生的任何故障。

22. 如果发现任何未获授权的人士在广场的公共区域内游荡,租户和/或住客必须通知房东或其服务人员。

23. 租户和/或住客应遵守和服从所有限制规章和规定,该等规章或规定可能由房东或广场的管理公司不时制定或更改或增补。

24. 6 岁及以下儿童免费住宿。

25. 6 岁以上的住客每人每晚应缴纳 40 新币的费用,还应缴纳现行政府税收。